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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殡葬建筑的生态伦理思想

发布时间:2022-03-25 14:48    浏览:

天人合一的生态哲学观
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自然哲学最深刻的理论精神,也是中国古代生命哲学最深远的理论背景。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问题是“究天人之际”的问题,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因此,天人合一是指:第一,人是自然之一物人与万事万物共同组成大自然。人与万物虽然各有特殊性,但他们在本性上和所遵循的规律方面都具有由之所构成的整体大自然所标志的一致性。而且,这种一致性是人与万事万物的最高原则。第二,人与万事万物的属性在大自然整体中平衡互补,且相互影响,互为存在的前提与条件,互为补偏救弊。“天人合一”的思想一直贯穿中国传统哲学的始终。与自然和谐共处,让万物“各逐其声、各顺其乐”,而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这是中国传统哲学所倡导的最高境界。因此“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也就自然而然地渗透到中国殡葬建筑创作的理论和实践中。
(1)儒家思想的天人合一
儒家思想关于“天”的学说是一种生命哲学,即“生生之谓易”,“天地之大德曰生”①。人是自然界生生不已的结果,但人又不同于万物,人是有目的性的,儒家认为人生的根本目的便是“成其性”--完成自然界赋予自己的使命,即“万物一体”思想,把天地万物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对待。儒家对人的关注多于自然,但孔子说“仁者爱山,智者乐水。”说明了把爱物(自然)作为“仁”的表现,是君子的道德和修养之一。而“仁*是儒家的思想基础,也可以说“爱物(自然)”是其哲学观的根基之一。
(2)道家思想的天人合一
道家认为,人来源于自然,人在宇宙中的地位并不占主宰,人必然在自然的条件下才能生存,也必然遵循自然的法则才能求得发展。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以自然为法则,“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②。“无不为”并不是无所不为,而是无为之为。即自然状态的道并不是什么作用也没有,正好相反,道以其自然功能生长发育万物。自然并没有有意识地要去追求什么,达到什么,但它却在无形中达到了一切,成就了一切、使万物处于和谐变化之中。“无为”要求人们按自然法则办事而不要人为的去干预。老子认为阴阳是宇宙演化过程生生不息的内在动力由于二者的作用而推动自然循环往复、不可穷尽地永恒运动(“大曰逝逝曰远曰返《子·十五章》)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正是这些阴阳循环流动的思维方式和思想为古代凤水理论奠定了“天人感应、世代轮回”坚实的理论基础。老子也特别强调尊重自己、尊重生命,把生命存在的价值提到远远高于“名”与“货”地位之上(“名与身亲,自与货多……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四十四章》)。庄子继承了老子尊重生命的原则,认为生命重于一切名声、利禄、珠宝乃至天下(“能生者,宝不以养伤身,虽贫贱不以利累形”《庄子·让王》)老、庄的这一思想深深影响了最初凤水理论中的“厚养薄葬”思想,以至在西汉一段时期、厚养薄葬之凤盛行。道家的太极可以理解为在动态中的统一、稳定、和谐。强调调节自身以达到与环境的完美融合。因此,道家学说的根本特点就是尊重自然、崇尚自然、效法自然。
(3)佛教思想的天人合一
佛教对生命的理解十分广泛,佛教的众生平等是宇宙间一切生命的平等。尊重生命、珍惜生命,是佛家的根本观念。佛教对于宇宙中生命本质的认识,集中表现在佛法生命观中。“法”是宇宙万物的本源,也是佛教的最高真理。根据佛法,无论是生物还是人,都存在于普遍的生命之法的体系内,生物和人的生命只不过是宇宙生命的个体化和个性化的表现。人类必须遵循生命之法,维护生态环境,促进自然的和谐,多做保护自然和拯救众生的善事,才能消解自己的恶业。佛教还认为,生命主体的存在是依靠自然界的健康存在来维持的,人类只有与自然环境融合,才能共存并获益,除此之外不能找到别的生存办法。罗尔斯顿把生命看作“流”,他认为,人类的生命是浮于以光合作用和食物链为基础的生物生命之上而向前流动的,而生物生命又依赖于水文、气象和地质循环。在这里,生命同样也并非只限于个体的自我,而是与自然资源息息相关。我们及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在自然中生长和积累起来的。因此,佛教认为,世界是由组成它的事物和事件相互渗透的网络整体,人和自然应走向融合、协调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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